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、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学院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,始建于1954 年,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。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北京舞蹈学院,隶属于文化部,2000 年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。学院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,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府,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、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,被誉为“舞蹈家摇篮”。
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舞蹈教育教学改革,现设有中国古典舞系、中国民族民间舞系、芭蕾舞系、国际标准舞系、音乐剧系、创意学院(含编导系、现代舞系、艺术设计系、影像新媒体中心)、人文学院(含舞蹈学系、艺术传播系、艺术理论部)、教育学院,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、继续教育学院、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,共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。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员工近600人,全日制在校生近2300人(本科生1300余人、研究生近200人、附中学生800余人),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生约7000余人,舞蹈考级院每年在海内外培训舞蹈考级师资5万余人,有近50万学生参加舞蹈等级考试。
建校67年来,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,以“遵道崇德,天地人和;文舞相融,德艺双馨”的校训为引领,以“坚持高层次的文化追求、坚持高质量的人才培养、坚持高水平的普及教育”为工作目标,以引领和推动中国舞蹈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己任,坚持立德树人,全面履行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与创新、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职能,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。
办学类型:高水平特色型舞蹈艺术大学
人才培养目标定位:扩大舞蹈表演人才培养领先优势,重点培养舞蹈表演、编创精英人才和舞蹈教育、研究、管理高端人才。
服务定位:立足首都,服务全国,面向世界,为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。
发展定位:舞蹈高端人才培养中心、舞蹈作品研创中心、舞蹈学术研究中心、舞蹈文化传承创新中心、舞蹈数字教育中心、舞蹈艺术教育智库。